第四十四条

有效

民间收藏文物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民间收藏文物可以依法流通,但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

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文物专家对民间收藏的文物,提供鉴定、修复、保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