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借用馆藏文物应当依法签订文物藏品借用协议。协议应当包括借用馆藏文物藏品的名称、等级、借用期限、无偿或者有偿方式、保护责任等内容,并按规定报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者批准。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