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十六条有效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热心为居民服务。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