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秦始皇陵保护条例第七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秦始皇陵保护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规划编制、土地征收征用、移民搬迁、文物保护经费和其他秦始皇陵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西安市人民政府、临潼区人民政府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做好与秦始皇陵保护有关的工作。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