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有效

乡村旅游经营者开设旅游项目、提供旅游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乡村旅游经营者不得在河道以及山体滑坡、泥石流、洪水等自然灾害易发的危险地带开展旅游经营活动。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乡村旅游经营者的旅游安全教育和监督检查。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