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旅游条例/第六章 乡村旅游第五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加强乡村旅游人才培养,开展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提高经营管理服务水平。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