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由指定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采矿权人不得向非指定单位销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收购。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收购违法开采的矿产品。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