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档案条例/第二章 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八条有效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按规定配备工作人员或者设置工作机构,保障档案工作正常开展。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30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