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章 建设及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第八条有效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