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七章 保障措施第五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卫生、公安、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与艾滋病防治有关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建立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专业队伍。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30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