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四章 预防与控制第三十八条有效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输血、用血和医疗卫生用品、器械的消毒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腔镜检查、口腔治疗、介入治疗、血液透析等有创医疗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艾滋病医源性传播。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对废弃的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应当进行毁形、回收和无害化处理。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30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