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章 监测与检测第二十七条有效设立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孕产妇进行产前艾滋病筛查检测;经本人或者其亲属同意,对手术病人可以进行术前艾滋病检测。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30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