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场地的使用权可以通过协议、招标、拍卖等方式确定。

在重点街区利用公共设施及场地设置户外广告的应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取得使用权。

公开拍卖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市人民政府应从拍卖所得中提取适当比例用于拆迁补偿、公益广告补偿和举报人的奖励。

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