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应当保护原有树木和立体绿化,提升绿化景观,改善居住环境。

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时,应当采取避让、移植等措施保护原有大型乔木。

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