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有计划组织净菜上市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鼓励果蔬生产基地、果蔬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配置果蔬菜皮就地处理设施。

鼓励社区、农村、家庭和餐饮单位利用新技术、新设备,采取环保技术方式就近就地处理厨余垃圾。

地方法规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