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有害垃圾应当由有资质的收集、运输单位进行收运;属于危险废物的有害垃圾,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收集运输。

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应当由有资质的收集、运输单位每天定时、定点、及时收运,确保日产日清。

可回收物可以由责任人临时收集后预约协议的收集、运输单位收集,或者由协议的收集、运输单位按照约定时间定期收集,也可以直接交予具有资质的可回收物回收经营者收集、运输。

地方法规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