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章 养犬行为规范第二十六条有效一般管理区内,个人饲养列入禁养名录的烈性犬、大型犬,应当拴养或者圈养。地方法规 ·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