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章 免疫与登记第二十一条有效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养犬免疫、登记、监督、管理信息互联共享。公安机关利用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开展便民服务,逐步实现养犬登记、续签等手续网上办理。地方法规 ·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