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眼角膜捐献条例第十一条有效眼角膜的分配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捐献眼角膜应当通过国家人体捐献眼角膜分配系统进行分配,保证捐献眼角膜可溯源。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眼角膜分配系统外擅自获取或者分配捐献眼角膜。眼角膜捐献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需要眼角膜移植的,优先予以安排。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