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眼角膜捐献条例第十条有效眼库在获取捐献人眼角膜前,应当以适当的方式举行尊重逝者的仪式,由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按规定见证获取过程。眼角膜获取后,眼库工作人员应当对捐献者遗容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修复,并参与缅怀和慰问工作。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