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眼库在获取捐献人眼角膜前,应当以适当的方式举行尊重逝者的仪式,由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按规定见证获取过程。

眼角膜获取后,眼库工作人员应当对捐献者遗容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修复,并参与缅怀和慰问工作。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