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和其他社会组织利用本单位场所、设施设立爱心服务点,为环卫工人、户外工作人员以及其他需要帮助的人员提供饮用水、饭菜加热、遮风避雨和便携设备充电等便利服务。

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