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偿第三十六条有效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4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