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偿第二十条有效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除外。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4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