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路交通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六十条有效军港、渔港以及军事船舶、渔业船舶、体育运动船艇和公务船舶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4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