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路交通条例/第四章 水路运输第二十七条有效经营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务,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在核准的范围内诚信经营。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4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