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路交通条例/第三章 港口与渡口第二十四条有效设置渡口应当符合防洪要求和渡运安全条件,充分考虑便捷公众出行等因素,明确渡运水域范围、渡运路线、渡运时段、渡口位置等内容。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4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