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有效阻碍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4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