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二章 无线电频率管理第十一条有效中央驻鲁单位和省直有关部门,对国家分配给本系统使用的无线电专用频率,应当及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向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备案。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4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