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二条已修改市人大常委会对本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决定任免、批准任免、接受辞职、撤职以及代理职务的决定等事项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28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