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母乳喂养促进条例第十六条有效母婴室和哺乳室的建设责任人应当对其进行维护和管理,保持清洁、安全和可用。母婴室和哺乳室是专用设施,单位和个人应当爱护和合理使用,不得损毁、占用。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