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停车场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不在规定的停放时段内停放车辆,或者在泊位标线内不按照车辆顺行方向停放车辆,或者不按照允许的车辆类型停放车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地方法规 ·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