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五章 执法协作第三十一条有效在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重大专项执法行动时,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需要相关部门协助的,相关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协助。相关部门需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协助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协助。地方法规 ·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