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景区管理局应当在青海湖景区内设置规范的景点标志、游览导向、游览注意事项、安全警示等标识牌和景区区域界碑。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