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景区管理局应当建立健全青海湖景区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

青海湖景区内的居民和游览者及其他人员,应当保护青海湖景区的景物、水体、植被、野生动物和各项设施。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