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防震减灾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制造、散布地震谣言,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2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