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四章 村民小组第二十条有效村民小组应当接受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落实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委员会的决定。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2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