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第六章 文物利用和经营第四十八条有效国有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向社会开放。鼓励非国有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或者场所向社会开放。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2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