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第六章 文物利用和经营第四十六条有效利用文物保护单位拍摄电影、电视和其他音像制品以及举办大型活动的,拍摄单位或者举办单位应当制定文物保护方案,并按照审批权限报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2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