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实施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公共安全优先的原则。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2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