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公平参与本省旅游资源开发,兴办旅游企业,经营旅游业务。

鼓励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旅游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