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章 水资源规划和开发利用第二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水资源配置和节约用水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2日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