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预算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各级预算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级预算应当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列赤字。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2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