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预算管理条例/第六章 监督第三十四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监督下级人民政府的预算执行。各级财政部门监督检查本级各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对本级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2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