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预算管理条例/第五章 决算第三十一条已废止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由本级人民政府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乡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经批准的决算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2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