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预算管理条例/第四章 预算执行和调整第二十二条已废止各级预算批准后,由本级人民政府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财政部门负责。预算年度开始后,预算草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之前,可以安排上一年度结转的支出;参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及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2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