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城镇管理条例/第三章 管理规范第四十四条有效临街店面经营者应按照规定的范围和区域经营,不得超出经营场所门窗、外墙等经营区域进行店外经营、作业、堆放货物、张贴宣传广告或者展示商品。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