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全市治超系统前端设备布局规划,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治超系统的建设管理工作,并免费提供治超系统实时传输应用软件。

地方法规 · 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