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七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地方法规 · 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2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