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三条有效本办法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太原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