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第四章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第二十五条有效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建设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监控平台,可以采用电子标签、电子围栏、排放监控等技术手段进行实时监控。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